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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系群众难心事 务实高效解民忧

心系群众难心事  务实高效解民忧

青海人民检察院第九检察部  杜佳平

    信访工作是党的群众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党和政府了解民情、集中民智、维护民心、凝聚民心的纽带和桥梁,也是解决人民内部矛盾的重要形式和渠道。《信访工作条例》的出台对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新时代信访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作为法律监督机关,充分了解人民群众对检察机关履行监督职能的热切期待、积极回应群众对推进检察信访矛盾实质性化解的现实需要,是检察机关义不容辞的责任。近年来,青海省检察机关认真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紧紧围绕最高检、省委政法委和省院党组各项决策部署,把防范和化解各类风险隐患作为检察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深入推进检察信访矛盾实质性化解工作,不断提升法律监督质效,依法妥善解决了一大批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维护了社会公平正义,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的检察保障。

            创和谐  促稳定  保平安

   “民惟邦本,本固邦宁”。青海省检察院始终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作为首要政治任务,不断深化在地方区域治理的检察实践,延伸服务触角,拓展重点领域,着力推动市域范围内的重大矛盾纠纷防范化解。先后在全省检察机关组织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月”、“清理信访积案专项攻坚”、“集中治理重复信访”“百日攻坚行动”等专项活动20余项,对排查出的对重大疑难复杂信访案件,一件件查实,一件件定责,一件件办理,限期协调解决。对一时不能解决的“钉子案”、“骨头案”等难题、难案实行领导包案,落实责任、因案施策,集中精力解决。敏感节点及时下发通知,制定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全面排查化解矛盾纠纷隐患及涉检信访案件,对排查清理出来的重点案件和重点人员,逐案落实包案领导、责任单位和责任人,逐一落实化解稳控措施,做深做细思想教育工作,切实把矛盾风险解决在萌芽状态。圆满完成新中国成立70周年、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以及全国、全省“两会”等重要节点信访维稳工作,全省检察机关连续多年未发生一起涉检非正常访和进京访案件,有力地维护了全省社会政治稳定。

             立规矩  聚主业  显成效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长期以来,青海省检察机关坚持从强化工作机制建设入手,相继制定了《青海省检察机关办理群众信访工作办法(试行)》《青海省检察机关执法办案风险评估预警工作实施办法(试行)》《青海省人民检察院关于打造新时代“枫桥经验”青海检察版,助力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新格局的指导意见》《青海省检察机关加强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实施方案》《青海省人民检察院接待群众来访工作流程》等一系列配套制度,为有效发挥检察机关在地方治理和社会矛盾化解中的积极作用提供了基本遵循。与此同时,深度应用检察机关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和信访信息系统,强化过程管控,对符合受理条件的群众信访事项坚持统一受理、诉访分离,属地管理、及时高效,准确分流、件件回复的原则,依法及时分流办理。坚持案件数量与质量并重,监督职能与息诉要求并重,强化监督效果,全面实行办案流程全公开、处理决定宣告制,推进释法说理,综合运用律师等第三方参与促进矛盾化解,推动信访工作步入法治化轨道。切实做到了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听民声   解民忧   暖民心

“群众工作无小事”。青海省检察机关始终把群众工作作为日常工作的重中之重。2019年,根据高检院统一安排部署,在全省检察机关推行“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制度,通过细化办案措施、增强答复实效、强化内部协作、健全机制规范,连续三年实现群众信访7日回复率和3个月答复率双100%,重复信访率、越级访、缠访闹访大幅下降,人民群众满意度明显提升。坚持把司法救助作为化解社会矛盾和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抓手,积极救助农村地区生活困难的脱贫不稳定户、未成年人、妇女、残疾人、退役军人等重点对象,推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的有效衔接。与省妇联于联合印发《开展“关注困难妇女群体,加强专项司法救助”活动实施方案》,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和妇联组织的职能优势,从救助方式、救助机制上进一步加大救助力度,提升救助效果,推进困难妇女群体司法救助工作走深走实。十九大以来,全省检察机关共办理司法救助案件662件929人,发放救助金2656万元。对帮助被害人及其近亲属克服生活困难,恢复正常的生产、生活,保障司法机关公正执法,消除化解社会矛盾,助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发挥了积极作用,得到了社会各界的支持和认可,收到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民之所忧,我之所思;民之所思,我之所行”。青海省检察机关用责任和担当,确保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在人民群众一声声饱含热泪的“谢谢你们”中,深刻诠释着人民司法为人民和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理念。今后,青海省检察机关将牢固树立群众理念、创新群众工作方法、提高群众工作能力,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认真贯彻落实好《信访工作条例》,做实做细群众信访工作,依法及时就地解决群众诉求,最大限度减轻群众“诉累”,不断推动群众信访工作高质量发展,在全社会营造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