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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青海省信访局党组关于十三届省委 第九轮巡视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省委统一部署,2021年3月9日至5月25日,省委第一巡视组对青海省信访局党组开展了常规巡视。7月15日,省委巡视组向青海省信访局党组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提高政治站位,全面履行巡视整改政治责任

(一)深入学习领会,坚定整改落实决心。局党组坚决扛起巡视整改政治责任,自觉把巡视反馈意见作为一面镜子,坚持将巡视整改落实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和坚定理想信念、加强党性锻炼、提升工作水平、改进工作作风、推动工作发展、提振党员干部精气神的重要契机,组织召开党组扩大会议、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会议,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巡视工作的一系列重要论述和省委主要领导关于巡视工作以及省纪委监委、省委组织部、省委巡视办对整改落实工作的有关要求,及时印发巡视组反馈意见、巡视反馈会议上有关领导讲话和局党组书记的表态发言,切实把思想、行动统一到贯彻落实省委要求,抓好巡视问题整改落实工作上来。确保全局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牢牢把握政治要求,突出政治标准,严格对标对表,不折不扣认真抓好各项巡视问题整改落实。

(二)加强组织领导,压实整改落实责任。巡视整改工作开展以来,局党组高度重视巡视反馈问题整改落实工作,第一时间成立了由党组书记任组长,党组成员任副组长,各处室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省委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自觉扛起整改落实主体责任,召开巡视整改工作部署会议,精心组织、深入研究、周密部署,深刻剖析巡视反馈问题、差距、薄弱环节的根源,吸收采纳巡视提出的意见建议,逐项对照问题、细化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限、落实整改责任,及时上报了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制定印发《十三届省委第九轮巡视第一巡视组巡视反馈意见整改清单》,对反馈问题实行“一项整改问题、一名班子成员负责、一抓到底落实”的包干负责制,确保所有整改问题不落一项、不丢一条、全部按期销号。

(三)细化工作举措,全面推进整改落实。在巡视整改过程中,党组书记严格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牵头抓总、统筹协调,先后召开4次党组会议、局长办公会议听取阶段性巡视反馈问题整改落实工作情况汇报,研究部署巡视整改工作,对巡视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提出工作要求。班子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定期听取分管处室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汇报,会同处室分析研究整改任务落实。各处室按照党组部署安排和有关要求,主动进位,压实责任,通力配合,进一步研究、细化、分解整改落实任务,将每项整改措施分解落实责任到人,坚持做到整改工作事事有人抓、件件有人管、条条有落实,有序推进各项问题整改落实。

二、聚焦反馈问题,逐项抓好整改落实

(一)贯彻落实中央关于信访工作方针政策和省委工作要求,履行“为民解难、为党分忧”政治责任方面。

1.在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信访工作的重要思想上。一是坚持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及党中央决策部署、省委工作要求作为局党组会议、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等第一议题,做到长期学、深化学、联系实际学。截至目前,组织召开局党组(扩大)会议15次,组织开展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24次,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省委重要会议精神57项,学习党中央和省委印发的各类文件42件。利用青海干部网络学院、“学习强国”“法宣在线”等学习平台,深入学习党章党规和国家政策法规,完成“学习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等3期青海干部网院专题网班学习。二是对2018年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对信访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领导对信访工作的指示批示以及2012年以来中央和国家层面相关文件、省委省政府议事协调机构有关情况、2018年以来由我局具体承办的相关文件进行全面梳理,对照研判承办事项和具体要求,逐件落实工作责任,加强集体研究决策,结合2021年“1445”信访工作路线图,在工作全过程抓好贯彻落实。制定印发《青海省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 省信访局关于做好当前信访稳定工作的通知》,对贯彻落实中央领导同志重要指示精神,做好信访稳定工作,特别是重点时期信访安全保障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并认真抓好贯彻落实,圆满完成重要节点信访服务保障工作。强化督导检查,形成办理、督导、检查、报告闭环管理,确保领导指示批示和工作措施落实落地见效。三是按照年度调研工作计划,深入基层开展调研,认真听取基层信访部门和人民群众意见建议,加强与各地各部门沟通协调,深入分析研究社情民意新动向新特点,积极探索解决问题的对策、思路和办法。截至目前,已起草完成2篇调研报告。

2.在履行信访工作核心职能上。一是切实发挥信访工作联席会议机制作用,5月28日召开省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全体会议,7月15日以省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省信访局的名义组织召开2021年度上半年信访工作总结下半年工作部署会议。积极推动各地区各部门领导干部包案接访,6月30日,省政府主要领导到省信访局来访接待大厅调研并现场接待信访群众,听取群众诉求,分析问题症结,研究解决措施,化解了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截至目前,确定省级领导包案接访的11件和列入省级挂牌督办项目的4件信访事项,均已全部办结。制定印发《信访督查工作办法》,全面加强规范信访督查工作,建立职责明确、协调统一、务实高效的信访督查工作机制,有效发挥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和省直各部门、各地区职能作用。二是制定印发《青海省网上信访事项办理1515制度》,全力打造“阳光信访”网上信访主渠道。目前,通过“1515”制度已办结网上信访投诉事项75件。切实加强信访基础业务规范化建设,9月15日至17日,在西宁市举办了全省信访业务培训班,对全省各级信访部门负责人、业务骨干及省直机关单位信访业务骨干143人进行了培训,有效提高全省信访干部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加大信访工作目标考核力度,将网上信访工作列为省直部门和各市州日常考核重要指标,运用省考核系统对指标完成情况进行审核打分,努力提升信访信息化应用水平。三是严格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三到位一处理”重大要求,认真梳理信访疑难案件,科学制定工作计划,重点案件实行升级处理,国家信访局交办的第一批434件重复信访和信访积案已全部办结上报,交办的第二批184件重复信访和信访积案已全部交办至属事属地单位和地区。四是加强省信访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统筹协作、沟通协调,先后组织召开分析研判会议9次,重点研究信访突出问题、集中性问题处理意见和解决办法,在《关于2021年上半年信访形势分析报告》中向省委省政府提出系统解决化解的意见建议,不断增强信访工作的预见性、针对性和实效性。及时排查梳理信访突出问题和矛盾隐患,定期分析来信、来访、网上信访形势,按季度向省委省政府报告信访事项办理情况,提出信访工作意见建议。高度重视“省长信箱”留言办理工作,切实走好网上群众路线。截至目前,共受理办结涉及城乡建设、劳动保障、文体旅游、医疗卫生、生态环保等网上留言事项1275件。充分发挥农民工工资清欠领导小组联合接访、现场处置协调工作机制作用,及时跟进、协调、处理拖欠农民工工资信访问题。截至目前,共协调处理清欠农民工工资6千余万元。五是着力压实首接首办责任,开展群众来信“提升初信办结率、提高群众满意度”活动,截至目前,办理群众来信769件。充分发挥督查“利剑”作用,坚持定期督查与重点督查相结合,由局党组班子成员带队赴各市州、部分县区督查整体推进和个案解决,不断加强倒流、回流重复信访事项督导办理,着力推动信访事项一次性办结,努力减少重复信访。

3.在改进完善信访工作体制机制上。一是充分发挥来访接待大厅窗口服务平台作用,积极协调律师等社会力量在重要时段、重点领域开展咨询服务引导,推动形成联调联治工作局面。认真梳理群众反映强烈、突出的集中问题,加强与省信访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沟通合作,召集属地或属事相关责任部门,协调选派专业人员,组织召开协商会议,推动共性问题、信访积案得到有效解决。加强信访工作协调指导,积极宣传推广西宁市城东区“一站式”纠纷调节中心、海东市化隆县联合接访大厅,逐步在全省建立健全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三调联动”工作体系。二是深入分析研究信访矛盾新特点新规律,按照依法处理、诉访分离、有限审查、属地管理的原则,在局门户网站公开了省直部门依法分类处理信访投诉请求清单,确保涉法涉诉信访问题导入顺畅、处理妥善。通过全省信访业务培训班,着重对习近平法治思想及诉访分离、疑难信访事项办理等内容进行了培训。印发了依法处理涉法涉诉信访事项宣传册,引导群众了解掌握涉法涉诉信访事项范围,提高思想认识,不断推动涉法涉诉信访逐年下降。建立依法处理涉法涉诉问题会商机制,结合治理重复信访化解信访积案专项工作,及时向省法院、省检察院、省公安厅等部门转办有关涉法涉诉重复信访案件,全力做好诉访交织事项的分流处理工作。三是对全省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制度落实情况开展了调研指导,积极引导各县区、乡镇、街道社区逐级建立完善信访工作联席会议机制。持续深化“全国信访工作示范县(市、区)”创建,不断完善源头预防、矛盾排查、纠纷调处、多元化解的信访综合治理工作机制,加强各级信访部门与政法、司法等部门的协调联动,压实乡镇(街道)抓矛盾纠纷排查责任,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信访矛盾产生,持续推动新时代“枫桥经验”青海化。充分利用网络、新媒体平台,结合接访、办信和网上信访工作,积极向信访群众宣传信访政策,耐心告知信访工作流程,引导群众利用网上信访主渠道等途径,依法逐级表达合理信访诉求。

4.在发挥加强风险预警、服务党委政府决策功能上。一是积极与省委政法委、省发展改革委对接沟通,争取将信访部门列入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小组,参与我省各类重大决策风险评估工作。结合来信办理、来访接待、网上信访实际情况,及时了解掌握群众诉求反映的社会稳定风险情况和易发生社会稳定风险点,强化与相关部门对接沟通,跟进信访问题化解和信访事项办理,有效防止苗头性、政策性、群体性矛盾演化为信访问题。二是紧盯重点信访矛盾,密切关注信访动态,认真梳理苗头性、群体性、倾向性信访问题,做出预警研判,形成长效机制,为省委省政府决策提供参考。严格按照省委省政府领导批示和分析研判出的风险预警情况,及时督促相关地区和部门制定化解方案,落实化解措施,积极化解矛盾。三是组织召开机关纪检委员和纪检工作人员专题学习会,集中学习党员干部处分工作流程等相关规定,对机关纪委切实履行职责,强化监督执纪主责主业提出工作要求,有效杜绝“体外循环”情况发生。加强日常监管督查,督促各地区依规拨付使用专项资金,有效解决信访人合理诉求。四是组织召开党组会议、理论学习中心组会议,重点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重要论述,党中央和我省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相关政策文件以及党中央、省委关于意识形态领域新问题、新情况的通报。压紧压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定印发《中共青海省信访局党组贯彻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的实施意见》,召开党组会议,听取班子成员和各党支部抓意识形态工作汇报,定期分析研判局机关意识形态工作情况,组织开展2次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督查。制定印发《青海省信访局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管理办法》,进一步加强QQ群、微信群等工作群管理和规范使用。严格落实网上信息发布审查制度,加强日常监督管理,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根据管理权限,对日常意识形态错误思想早发现、早提醒,坚定不移做好新时代意识形态工作。

(二)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压实管党治党责任方面。

1.在压实“两个责任”上。一是修订完善《中共青海省信访局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制定印发《中共青海省信访局党组落实“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责任清单》,进一步明确党组、党组书记、成员及纪检监察机关、党的工作机关责任。组织召开党组会议听取班子成员、各党支部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汇报。成立专项检查组,对各党支部抓党的工作、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开展党史学习教育情况进行了3次全面督查,印发检查通报2次。印发《关于落实2021年度廉政谈话制度的通知》《关于开展好2021年度廉政谈话工作的通知》,督促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认真开展廉政谈话,并对廉政谈话工作开展专项检查,进行情况通报。印发《关于分析排查廉政风险点和制定防控措施工作的通知》《关于落实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的通知》,组织各处室认真开展自查,党组班子成员与分管处室共同分析研究廉政风险,提出风险防控具体措施,做到随时监控、常抓细抓。二是加强与省委组织部、省直机关纪工委沟通协调,根据相关法规,结合现有人员编制和机关纪检工作实际情况,选齐配强机关纪委专职干部,接续开展相关工作。强化请示汇报和协调沟通,及时向省直机关纪工委和驻省政府办公厅纪检监察组上报机关纪委日常监督工作情况总结,并向局党组进行书面汇报。三是进一步加强廉政警示教育,组织全体党员干部观看了《正风反腐就在身边》等9部警示教育片,专题学习我省警示教育案例3件,组织参观廉政警示教育基地等2场次,通过全国信访系统和身边发生的案例,教育引导全局工作人员认清信访工作的廉政风险点,吸取经验教训,克服麻痹思想。

2.在纪检监察工作靶向监督上。一是加大对党组及领导班子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深入落实重大决策部署、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深入开展信访矛盾化解攻坚、有序推进巡视反馈问题整改、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等重要工作的监督力度。对2020年提出的5条工作建议落实情况进行了检查,并全部督促落实到位。结合关键岗位、重要部门廉政风险点排查,分层次、分步骤开展所有厅、处级干部廉政提醒谈话。二是制定印发《关于梳理排查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突出问题的通知》,常态化监督检查各党支部和党员干部作风突出问题集中整治工作开展情况。按照年度计划安排,对各党支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要求、抓好党员干部日常教育、管理及廉政谈话工作情况开展专项监督检查。进一步规范纪检信访举报件记录和谈话笔录,及时向党组汇报,集体研究决策,确保每一件纪检信访举报件处置规范。

3.在廉政潜在风险上。一是修订完善《青海省信访局财务管理办法》,明确项目申报、支出等程序,规范资金使用审批手续。对2021年度项目资金支出情况开展全面梳理,严格按照省财政厅有关要求,合理合规支出各项经费。按照省财政项目绩效管理有关要求,结合历年来各类资金支出情况和工作实际,科学合理、分门别类细化2022年度专项资金支出类别,严格落实项目绩效管理,规范财务记账,确保项目资金专款专用。二是对信访大厅改扩建等项目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回头看”,全面梳理认定经费使用、支出等各项工作流程的合规性,进一步强化监督管理,落实主体责任。严格项目预算编制,按照省财政厅相关要求,印发《关于报送2022年预算项目支出的通知》,规范编制预算,合理安排下一年度支出。三是进一步规范财务预算编制流程、费用报销手续,规范设置岗位职责,将办公室主任、会计、出纳的具体工作内容进行细化,每半年由办公室向局党组汇报一次财务工作开展情况及预算执行情况。严格执行分级审批制度,完善采购及资产管理内容,明确预算项目建设事前审批、前期调研、询价比较、经费预算等流程,加强项目具体实施过程监管,项目完成后由3人以上验收入库,进一步规避财务风险。对财务管理部门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立等情况开展专项检查,定期分析研判廉政风险,及时跟进完善相关制度法规,从源头堵塞廉政风险漏洞。

4.在抓住作风建设要害上。一是将作风建设贯穿信访中心工作全过程,进一步健全完善来信、来访、网上信访等信访事项登记、受理、办理、督查、督办、回复及复查复核工作流程,各业务处室每月在局长办公会议上对当月信访情况进行分析研判,对产生的重复信访问题提出工作措施。办信处、来访接待处、网上信访处指派专人,在信访案件登记录入过程中,加强分析判重,认真区分已办结信访案件重复信访和正在办理期限内重复信访事项。将各业务处室解决重复信访、加强重复信访判重等工作列入内部考核指标,结合每月工作汇报情况,年底统一汇总,作为考核评比的一项重要指标,切实解决重复信访案件数和重复信访率高的问题。二是深入分析研判我省群体性上访事件情况,广泛征求省信访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意见建议,制定印发《青海省群体性上访事件应急预案》。对照年初全省信访局长会议精神、2021年信访工作要点以及国家信访局考核指标、全省绩效目标考核任务,将全年重点任务推进情况进行全面梳理,严格落实每月工作完成情况通报制度,每月对各处室工作完成情况进行统计,确保各项工作任务按照既定时间节点有序推进落实。三是深入推进“大督查、大调研、大接访”活动,重点督查调研信访工作落实、信访事项解决、治理重复信访化解信访积案专项工作、复查复核案件办理情况,先后集中开展2轮督查调研工作,由省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统一汇总,向局党组提交督查情况报告。

(三)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干部队伍和基层党的建设方面

1.在班子建设上。一是深化学习,加强研究,狠抓落实,党组定期召开会议,及时传达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工作要求,对标对表重要工作任务,集体分析研究提出贯彻落实意见措施,组织召开了全省信访局长会议、上半年工作总结下半年工作部署会议,对信访制度改革、加强基层基础建设、扎实开展专项工作、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等工作进行总结部署。班子成员紧盯重点、难点问题,先后2轮10余次带队深入基层开展调查研究、督查督办,确保党中央和省委的每一项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落实落地见效。班子成员积极参加各类培训学习,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不断拓展学习的深度、广度和覆盖面,对一些事关信访制度改革发展的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进行深入思考、潜心研究,在实际工作中加以贯彻落实,不断提升领导水平、提高工作能力。二是严格执行党章、党中央和省委关于党组工作职责、组织原则、决策执行等方面的具体规定和要求,梳理区分“三重一大”事项,合理安排会议研究,会前充分征求班子成员、各处室意见,对确需集体研究的事项应列尽列,参照省委常委会会议格式,印发党组会议通知,明确会议议程、集中学习和研究事项及参会人员,指定专人负责会议记录,一本一用,全程录音,详细记录会议内容及与会同志发言。严格规范会议编号、会议纪要,逐次会议留档备查,专人负责管理。三是严格按照年度民主生活会各项要求,认真做好请示、方案、报告等起草工作,对查摆出的问题,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强化措施督导落实,认真抓好问题整改。10月15日,组织召开了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班子成员认真落实双重组织生活制度,积极参加所在支部的各类活动。截至目前,班子成员均已开展党课讲授,人均参加支部活动12次,以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并以联点指导的形式,提出意见建议和要求。认真落实谈心谈话制度,党组书记与新调整的驻村干部进行了集体谈心谈话,班子成员间、班子成员与分管处室主要负责人开展了巡视整改专题谈心谈话、廉政谈话,并按照相关要求形成书面记录。

2.在履行选人用人职责上。一是严格落实省委和省委组织部关于大力发现培养选拔优秀年轻干部的规定,结合我局现有人员和人员编制实际情况,对符合条件的优秀年轻干部有针对性地进行跟踪培养。进一步规范讨论决定干部任免程序及党组会议人事议题列席人员,党组书记严格落实“末位表态”制度,党组成员依次发表意见建议,党组会议全程录音,指派专人负责记录整理,会后及时编发会议纪要,确保选人用人各项程序符合要求。认真查阅干部档案,对受过处理处分党员干部进行梳理,形成记录,在局内动议干部时,及时向党组提交报告说明情况,为党组选人用人提供依据参考。详细了解2名受处分干部在思想、学习、工作中的现实表现,结合所犯错误性质、后果影响、受处理处分情况及日常了解掌握情况,形成专题报告,报党组研究审定。二是深化对干部日常了解,加强综合研判分析,在干部选拔任用调整过程中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制定动议方案,严格执行“凡提四必”“三签字”“三审二核二报”等程序,全面构建规范、有效、科学的选人用人机制。对2018年以来提拔任用党员干部考核材料进行全面梳理,对2批次2名提拔任用、10名职级晋升干部任前公示5个工作日,坚决杜绝公示期不满等问题发生。组织开展干部人事档案核查工作,对干部档案存在“三龄二历一身份”信息认定不准确、缺失等问题,逐一下发提醒函,要求党员干部进行更正,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经审核后归档。认真做好干部档案收集归档、借阅传递、整理保管等工作,对第一批次4名职级晋升人员应归档的相关材料,在5个工作日内归类入档,每年度开展一次梳理审核,全面提高干部档案规范化管理水平。

3.在基层党建工作上。一是层层压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将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贯穿到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方方面面,按照计划安排,组织召开党组会议听取班子成员、党支部工作抓党建工作情况汇报。组织开展基层党组织书记抓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组织开展3次抓基层党建工作专项督查,形成专题报告及时向党组汇报督查情况,并印发2期督查通报。强化日常监督管理,机关党委不定期开展抽查,督促指导各党支部认真落实组织生活制度,规范《党支部工作手册》记录。二是持续推动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深度融合,结合信访工作实际,建立党员承诺践诺、作风、业绩量化评比机制,制定印发《青海省信访局“党员先锋模范”评选实施办法》,开展了2021年度评选工作,引导广大党员牢记初心使命、主动担当作为。持续宣传、发挥品牌党支部示范引领作用,在机关党建刊发品牌党支部工作经验2篇。扎实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6个基层党支部承诺践诺办实事18件、32名在职在岗党员承诺学雷锋志愿服务32件、岗位建功立业110件。认真组织开展“促百分百达标,迎党百年华诞”以评促建活动,通过自查自评和全面考评,总结检验各党支部党建工作绩效、补齐党建工作短板、激发党建活力。

4.在干部担当精神上。一是严格落实党组工作规则和“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积极营造良好政治生态,班子成员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强化大局意识,在党组会议集体研究审定重大问题、重要事项时,充分发表意见建议,凝聚合力,团结一致,扎实推进各项工作任务落实。二是制定印发《关于进一步激励广大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的实施意见》,组织开展“最美信访干部”评选活动, 8名先进典型被国家信访局和我省推荐为“最美信访干部”。对2018至2020年度信访系统先进集体60个,先进个人98名予以表彰奖励。组织开展局机关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党务工作者、优秀共产党员评选表彰活动,向省直机关工委上报表彰全省优秀共产党员1名,激励党员干部专心致志为党和人民、为促进信访事业高质量发展建功立业。加大对接访一线人员应急救治工作教育培训力度,为来访接待大厅配备了必要的救助设备,定期邀请心理医生为接访一线人员开展心理疏导。

(四)巡视、审计及主题教育发现的问题整改方面

1.在严格落实整改主体责任上。认真对照中央第十五巡视组巡视青海省反馈意见,结合信访工作职能,上报了《省信访局对标中央巡视组巡视青海省反馈意见主动检视整改清单》,主动检视认领整改任务4项7条,与十二届省委第十轮巡视省政府办公厅反馈意见中与我局相关内容一并纳入此次巡视整改范围,加以整改落实。对前任局主要负责同志任期经济责任履行情况审计反馈问题进行“回头看”,对反馈问题整改情况进行巩固提升,确保所有问题改到位、见成效。

2.在切实履行整改监督责任上。驻省政府办公厅纪检监察组经常性督促提醒局党组认真做好上一轮巡视反馈问题及审计问题、主题教育检视问题整改,目前已监督整改完毕。为确保本轮巡视反馈问题全部整改到位,制定了《驻省政府办公厅纪检监察组关于被监督单位巡视反馈问题整改监督工作方案》,进一步明确责任人、监督方式、整改时限,整改监督工作按照既定方案有序推进落实。

3.在严格执行常态化工作制度上。一是持续抓好内控制度贯彻落实,压紧压实各处室执行制度主体责任,对制定出台的各项制度落实情况进行全面梳理检查,对落实不到位的,及时下发通知予以整改。二是对主题教育期间党组和班子成员检视问题进行全面梳理总结,向省委主题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了检视问题整改落实清零情况报告。三是进一步规范特殊疑难信访问题专项资金的管理使用、信访事项受理办理、复查复核、督查督办等各环节的工作标准,多部门联合开展年度特殊疑难信访问题专项资金使用拨付情况专项督查,使专项资金管理使用工作在原有的基础上再巩固再提升。

三、注重整改成效,持续巩固深化整改成果

通过三个月集中整改和持续巩固整改,全局各级党组织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及省委工作要求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得到进一步提升,党员干部履行“为民解难、为党分忧”政治责任,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更加明显。同时,局党组也清醒认识到整改工作距省委的要求、群众的期盼还有一定的差距,比如巡视反馈意见中涉及的一些深层次问题,还需持续深入推进落实,抓深抓实整改任务还有欠缺,将整改工作与推动工作紧密结合上仍有差距等等。局党组将坚持把党的领导贯穿巡视整改工作全过程,压紧压实整改落实主体责任,层层传导压力,以“钉钉子”精神持续发力,锲而不舍地抓好整改落实和巩固深化工作,向省委和人民交上一份满意的、合格的答卷。

(一)坚定不移做到“两个维护”。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信访工作的重要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信访工作的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坚持把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四个扎扎实实”重大要求和省委“一优两高”战略部署落实到新时代信访工作的各方面、各环节,切实把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体现在具体行动上、落实到具体工作中,不断提升党组把方向、管大局、作决策、保落实的领导核心作用。始终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教育引导党员干部自觉向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标看齐,坚决做到“五个必须”,坚决防止“七个有之”,做到党中央提倡的坚决响应、党中央决定的坚决执行、党中央禁止的坚决不做。

(二)持之以恒加强党的全面领导。严格贯彻执行党中央和省委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部署要求,切实履行领导班子主体责任和领导干部“一岗双责”,定期听取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汇报,经常督促指导分管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加强谈心谈话、自觉过好双重组织生活,接受党员群众监督。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省委省政府若干措施精神和《条例》《准则》要求,持续开展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整治,从严规范党员干部从政行为。加大对机关纪检工作的领导和支持力度,着力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体制机制。坚持公平公正选人用人,关心干部成长进步,努力营造求真务实、褒扬奉献、宽容失误、反对平庸的工作环境,营造良好的政治氛围。坚持意识形态工作“四个纳入”,持续强化意识形态阵地管控,加强网络主流意识形态建设,定期分析研判意识形态工作,确保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主动权和领导权。着力抓好各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和“三会一课”等组织生活制度落实,不断提高支部的战斗力和凝聚力。毫不放松加强党员党性教育和锻炼,引导全局党员干部切实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三)履职尽责推动工作高质量发展。始终牢记初心使命,坚守为民情怀,把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作为信访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以实现阳光信访、责任信访、法治信访为目标,持续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和方法手段创新,健全完善信访工作联席会议机制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责任体系,不断增强信访制度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扎实推进集中治理重复信访、化解信访积案专项工作,聚焦国家信访局交办事项,咬定目标、狠抓落实,不断巩固扩大治理化解成果。严格落实党政领导干部接访下访制度,深入推进“大督查大接访大调研”活动,加强综合分析和形势研判,着力破解信访突出问题,为党委政府科学决策提供参考。坚持关口前移、重心下移,推进信访矛盾源头预防、前端治理、多元化解,大力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青海化。健全信访事项线上督办和实地督查相结合的工作体系,建立督查督办与提出改进工作、完善政策建议、追究责任相贯通的工作机制,坚决做好重点时期信访保障,忠诚履行好“为民解难、为党分忧”政治责任。

(四)坚持不懈抓好巡视整改落实。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关于巡视整改工作的部署要求,持续强化巡视整改主体责任,完善整改工作机制,坚持做到标准不降、节奏不缓、力度不减,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定期跟踪问效,不断巩固整改成果,坚决防止回潮反弹。积极转化巡视整改成果运用,将整改过程中形成的有效经验、好的做法,固化为管用的制度和长效的机制,全力破解难题,补齐短板弱项,扎实做好巡视“后半篇”文章,真正把巡视工作的成效体现到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省委工作要求,全力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纵深发展、推动新时代信访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实践行动中。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971-8252314;邮政信箱:青海省信访局省委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青海省西宁市城中区西大街12号,邮编810000);电子邮箱:qhsxfjxszgbgs@163.com。

 

                                                                                                中共青海省信访局党组

                                                                                                     2021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