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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严明2021年“五一”、端午节 期间有关纪律要求的通知

各党支部:

“五一”、端午节将至,为进一步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和省委省政府若干措施成果,坚决防止机关“四风”问题反弹,持续加强作风建设,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提高廉洁自律意识,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现就节日期间强化作风建设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夯实主体责任,强化责任担当

各党支部要在局党组的领导下,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层层传导压力,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作风建设的重要指示批示和十九届五中全会、省委十三届九次全会,中纪委、省纪委五次全会精神。党支部书记要严格履行“一岗双责”职责,以身作则,严于律己,带头遵守各项纪律规定,提早抓住节日期间“四风”普遍性问题和反复出现的问题,通过开展节前廉洁纪律教育、谈心谈话等有效方式对党员干部进行再提醒、再教育,杜绝“节日腐败”,抵制歪风陋习,教育、引导、督促党员干部增强党性修养,自觉抵制不良风气,以优良作风展现新气象、彰显新作为。

二、严明纪律要求,净化节日风气

全局党员领导干部和普通干部职工都要严格遵守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切实遵守节日期间纪律要求,从政治和全局高度,充分认识持续正风肃纪的极端重要性。党员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带头抵制不良风气,切实做到令行禁止。严禁违规收送各类名贵特产;严禁违规用公款吃喝、旅游和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严禁用公款购买赠送节礼;严禁违规收送礼品、礼金、消费卡、微信红包等;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收受服务对象礼品、礼金;严禁租用、借用下属单位、企业等服务对象的车辆,或公车私用及“私车公养”;严禁接受私营业主、下属等服务对象的宴请及礼品、礼金;严禁违规发放津贴补贴、奖金及实物等;严禁将超标准公务接待、公车使用、公款出国的费用转嫁到服务对象,或通过私设“小金库”报销等;严禁搞封建迷信活动。要切实做到令行禁止,不折不扣,不搞变通,坚决杜绝节日腐败和不正之风。

三、强化监督检查,严肃执纪问责

局机关纪委要履行监督职责,紧盯重要时间节点,加大监督问责力度,坚持从严执纪,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

举报电话:0971-8252146

举报信箱:907443016@qq.com

2021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