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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信访局:用心用情用力做好信访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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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访是反映社情民意的晴雨表,信访工作是党和政府密切联系群众的桥梁纽带。

2021年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全市信访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信访工作的重要思想,按照中央和省、市委关于信访工作的部署要求及“1345”信访工作路线图,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政治担当,以感恩奋进、拼搏赶超的姿态,推进信访制度改革、重复信访治理、信访积案化解、防范化解风险,提高服务效能,改善和优化经济发展环境,为聚力建设现代美丽幸福大西宁提供良好的信访服务保障,有力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

坚持高位推动

信访工作责任得到有效落实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信访工作,先后在市委常委会会议、市政府党组会、全市信访工作联席会议上多次专题听取信访工作汇报,研究部署全市信访工作,就做好信访积案化解工作多次提出具体要求;市领导16次深入市信访局调研和解决信访重点事项。研究制定市级领导包保信访案件工作制度,包保各类“骨头案”“钉子案”22件。全市信访部门抓学习、抓督查、抓落实,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细化工作措施,推动全市信访工作高效有序运转。

坚持政治引领

确保信访工作始终沿着正确政治方向前进

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始终把党的领导贯穿信访工作的各方面、全过程,将党史学习教育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与巡察整改落实和信访业务工作相结合,强化组织领导,精心制订方案,深入动员部署,细化落实措施,确保学习教育方向不偏、原则不变、节奏不乱、力度不减。

通过落实“链长制”、市委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信访积案化解、建立信访风险防范清单、开展信访风险研判、解决各类矛盾纠纷、将“信访不打烊、码上信访帮您忙”暖心惠民措施转化为疫情防控期间“网上信访”常态化,随时随地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以实际行动向建党100周年献礼为主旋律,更新党建宣传阵地,强化党史学习教育宣传,组织全体党员开展爱国主义教育阵地参观学习主题活动和深入联点社区开展法治宣传和现场办公等主题党日活动。召开党史学习教育专题组织生活会,制定党史学习教育党员个人整改清单,结合整改清单作出整改承诺,形成支部和个人整改清单台账。

坚持人民至上

稳步推进信访工作制度改革

【持之以恒深化阳光信访】全力打造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阳光信访”,不断在拓宽畅通信访渠道、满足群众新需求上下功夫,大力推行“互联网+信访”,依托西宁市阳光信访信息系统,构建了信、访、网全方位、立体式的群众诉求表达平台,实现“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目标,网上信访在发挥“数据多跑腿、群众少跑路”方面的作用日益明显。去年以来,西宁市网上信访占信访总量的58.6%,信访事项及时受理率、信访事项按期答复率、群众满意率稳步提升。

【持之以恒推动责任信访】充分发挥信访工作联席会议机制作用,定期组织召开信访维稳专题会议、信访联席会议、信访形势分析会等专题会议,听取重点工作进展情况,研究部署化解信访事项措施,推动全市信访工作高效有序运转。认真落实信访工作责任制,分析研判信访形势,强化综合协调、组织推动、督导落实,信访工作责任得到有效落实。

【持之以恒推进法治信访】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西宁化,健全完善矛盾纠纷多元预防和调处化解综合机制,积极推进乡镇(街道)建立信访工作联席会议机制全覆盖。坚持访诉分离,深入推进访调对接、一站式矛盾纠纷调解中心、律师参与信访矛盾化解、“喧来吧”“议事会”等与群众接地气的形式及时有效化解矛盾纠纷,形成融合联动、高效运转的多元化解共治新局面,推动全市信访工作提质增效。

坚持问题导向

扎实开展“治重化积”专项工作

坚持以化解多年信访积案为主线,以作风建设推进会为契机,以“控增量,减存量”为目标,聚焦“四个重点”领域的信访问题,扎实开展“集中治理重复信访、化解信访积案”专项工作。结合“大督查大接访大调研”活动逐案研究化解措施,通过重点信访事项“点对点”汇报、信访“提醒函”等方式层层传导压力,跟踪调度,实行动态管理,挂图作战、逐案销号,确保化解进度。

市委、市政府先后5次召开“治重化积”部署会、推进会,中央信访联席办、国家信访局交办的121件重复信访事项已全部化解,办结率100%。认真落实各级领导干部接访下访、包案化解机制,制定《西宁市市级领导干部包保信访积案化解工作实施方案》就“骨头案” “钉子案”以及久拖不决的复杂疑难案件,各级包案领导采取定点接访、重点约访、带案下访等形式,积极推动20余件信访积案化解落实落细、落地见效。

转作风强能力

不断提高信访干部的履职能力

认真贯彻落实《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西宁市2021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清单》,印制《西宁市信访局党员干部廉政手册》。按照市委作风建设推进会要求,围绕市委巡察整改工作,高度重视巡察反馈意见,扎实推进整改工作并全部完成整改任务。围绕信访工作重点任务开展监督检查,严防“四风”问题反弹回潮。认真开展违规收送礼金问题和优化营商环境专项整治工作,制定《中共西宁市信访局党组开展违规收送礼金问题专项行动方案》,印发《中共西宁市信访局党组优化营商环境专项整治工作方案》,针对存在问题及时整改落实。

坚持把提升推进信访工作高质量发展能力作为新时代信访干部队伍建设的重大任务,不断提升党员干部践行群众路线的政治能力,强化为群众排忧解难的政治责任。结合党史学习教育扎实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和“强本领防风险、应对新挑战”实践锻炼,练就信访干部“硬本领”,当好为民服务“先锋队”,把牢信访工作“方向盘”,努力提升信访干部的专业素养和履职能力。

《信访工作条例》你需要了解这些

2022年2月25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信访工作条例》,自2022年5月1日起施行。

《条例》对信访工作是如何定位的?

信访工作是党的群众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党和政府了解民情、集中民智、维护民利、凝聚民心的一项重要工作,是各级机关、单位及其领导干部、工作人员接受群众监督、改进工作作风的重要途径。

《条例》的适用范围有哪些?

包括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监察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以及群团组织、国有企事业单位等所有开展信访工作的主体。

《条例》对信访工作体制是如何规定的?

坚持和加强党对信访工作的全面领导,党委统一领导、政府组织落实、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协调、信访部门推动、各方齐抓共管。

《条例》对信访人提出信访事项的要求是什么?

信访人提出信访事项,应当客观真实,对其所提供材料内容的真实性负责,不得捏造、歪曲事实,不得诬告、陷害他人。

信访人采用走访形式提出信访事项的,应当到有权处理的本级或者上一级机关、单位或者指定的接待场所提出。多人采用走访形式提出共同的信访事项的,应当推选代表,代表人数不得超过5人。

《条例》规定信访人不得有哪些行为?

在机关、单位办公场所周围、公共场所非法聚集,围堵、冲击机关、单位,拦截公务车辆,或者堵塞、阻断交通;携带危险物品、管制器具;侮辱、殴打、威胁机关、单位工作人员,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或者毁坏财物;在信访接待场所滞留、滋事,或者将生活不能自理的人弃留在信访接待场所;煽动、串联、胁迫、以财物诱使、幕后操纵他人信访,或者以信访为名借机敛财;其他扰乱公共秩序、妨害国家和公共安全的行为。

《条例》规定信访事项办理时限有多长?

信访事项应当自受理之日起60日内办结;情况复杂的,经本机关、单位负责人批准,可以适当延长办理期限,但延长期限不得超过30日,并告知信访人延期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