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6日,县委副书记、县政府党组书记、县长马晓瑜主持召开了县政府党组2022年第5次会议,传达学习了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信访工作条例》精神。
2022年2月25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了《信访工作条例》,新条例自2022年5月1日起施行,同时旧条例《信访条例》(2005年1月1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31号公布)废止。
会议强调,中央新颁布的《信访工作条例》总结了党长期以来领导和开展信访工作经验,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信访工作制度改革成果,体现了中央新时代信访工作总要求,进一步规范和加强信访工作,让信访工作走上了法治轨道。
会议强调,全县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条例》出台的重大意义,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各项规定要求,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不断提升信访工作专业化、系统化、法治化水平。要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信访工作,畅通群众信访渠道,统筹运用信访与司法调解、行政调解、人民调解等方式,及时回应群众关切,切实做到为民解难为党分忧。要做深做细信访稳定风险评估和形势分析研判以及稳控化解工作,全力把问题解决在基层、人员稳定在当地、隐患消除在萌芽,持续巩固信访工作“三无”县创建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