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诉求决类信访事项
申诉求决类问题,是指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其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依据法律、法规、规章或组织章程规定,向国家机关、政党、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投诉,要求重新做出处理或解决矛盾纠纷。处理这类问题的法定途径主要有:
(一)仲裁
仲裁,是指纠纷当事人在自愿基础上达成协议,将纠纷提交非司法机构的第三者审理,由第三者作出对争议各方均有约束力的裁决。
1.人事争议:实施公务员法的机关与聘任制公务员之间,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公共事务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与聘用工作人员之间,事业单位与工作人员之间,因履行聘任合同发生争议或发生人事争议的,可以引导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相关规定向有管辖权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公务员申诉公正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接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仲裁裁决生效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执行。
主要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仲裁法》《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人事争议处理规定》等。
2.劳动关系争议:包括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引导其向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主要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等。
(二)行政复议
行政复议,是指行政相对人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向行政机关提出行政复议申请,行政机关受理行政复议申请、作出行政复议决定。复议申请人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60日内向行政部门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60日的除外。例如:对文化和旅游行政管理部门作出的行政许可、行政确认、行政处罚等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由申请人选择,可以向本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向上一级文化和旅游行政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
主要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等。
(三)申诉
申诉是指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有向有关国家机关提出申诉、控告或者检举的权利。例如:公务员对涉及本人的有关人事处理不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对涉及本人的考核结果、处分决定等不服,可自知道该人事处理之日起30日内向原处理机关申请复核,对复核结果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复核决定之日起15日内,按照规定向同级公务员主管部门或者作出该人事处理的机关的上一级机关提出申诉;也可以不经复核,自知道该人事处理之日起直接提出申诉。
主要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申诉规定》等。
(四)投诉
1.旅游消费投诉
旅游者因旅游消费质量等问题或由此引起的人身、财产等伤害,投诉旅行社、导游、领队等旅游经营者、从业者。
(1)具体投诉请求
①认为旅游经营者违反合同约定的;
②因旅游经营者的责任致使投诉人人身、财产受到损害的;
③因不可抗力、意外事故致使旅游合同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投诉人与被投诉人发生争议的;
④其他损害旅游者合法权益的。
(2)法定途径
投诉人通过拨打12301、12318全国投诉电话或来信来访,向旅游合同签订地或者被投诉人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旅游投诉处理机构投诉,旅游投诉处理机构在5日内决定是否受理,并告知投诉人。决定受理的60日内完成行政调解处理。调解不成的,或者调解书生效后没有执行的,投诉人可以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需要立即制止、纠正被投诉人的损害行为的,应当由损害行为发生地旅游投诉处理机构受理。
(3)主要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旅行社条例》《导游人员管理条例》《中国公民出国旅游管理办法》《旅游投诉处理办法》《旅行社条例实施细则》《导游人员管理实施办法》《旅行社责任保险管理办法》《大陆居民赴台湾地区旅游管理办法》《出境旅游领队人员管理办法》《中外合资经营旅行社试点经营出境旅游业务监管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范性文件。
2.对全省文化和旅游行业内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执法人员的投诉
(1)具体投诉请求
文化和旅游行业内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执法人员在文化和旅游执法、投诉调解等过程中有失公平、吃拿卡要、拖延时间、故意不作为等,或者造成相关人员和企业财产、精神损失或将相关人员致伤、致残、致死等,投诉人可向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执法人员同级或上级人民政府及文化和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执法机构进行投诉。
(2)法定途径
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国家赔偿、行政补偿
(3)主要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
二、揭发控告类信访事项
揭发控告是指向行政机关、司法机关等反映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违法违纪事实或提供线索,要求依法制止、惩处、或赔偿的行为。处理这类事项的法定途径有:
(一)行政监察
行政监察,是指在行政系统中设置的专司监察职能的机关对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和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和决定、命令以及违反行政纪律的行为进行监督检查的活动。例如:反映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旷工或因公外出逾期造成不良影响,违反法定权限实施行政许可,违反规定办理招投标,违反规定向个人、法人摊派或收取财物等,导入行政监察渠道,向监察机关提出控告或者检举。
主要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等。
(二)劳动监察
劳动监察,是指劳动行政主管部门对单位和劳动者遵守劳动法律、法规规章情况进行检查并对违法行为予以处罚的活动。例如:反映文化和旅游厅所属单位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不给交纳保险费,擅自延长工作时间等,可通过劳动监察解决。
主要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等。
(三)纪律检查
纪律检查,是指各级纪委依照党内法规对党员、党组织违反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违反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利用职权谋取私利和其他败坏党风行为进行查处的活动。例如:反映有的党员干部买官卖官,任人唯亲、违规提拔干部,插手工程项目、为亲属谋取利益,多占住房、超标配车、公款吃喝旅游等,可导入纪律检查途径。
主要法律依据: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
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
监督执纪工作规则》等。
三、信息公开类信访事项
政府信息公开,是指行政机关应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申请,依法公开由其在履职过程中制定或者获取的,以一定形式记录、保存的信息。
主要法律依据:
(一)申请公开信息的
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4条规定,应向各级人民政府及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部门信息公开工作机构提出。
(二)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
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51条规定,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
四、其他事项
该文件自2020年8月6日起施行,有效期2年。2016年11月11日印发的《青海省文化和新闻出版厅关于推行通过法定途径分类处理信访投诉请求工作的通知》(青文新厅〔2016〕202号)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