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省信访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以及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信访工作的重要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历次全会和省第十三次党代会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部署,积极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向纵深发展取得新成效,打造更高水平的“阳光信访、责任信访、法治信访”,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服务保障社会稳定大局发挥了重要作用。现将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总结报告如下。
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
(一)依法全面履行职能。一是完善权责清单制度。按照权责一致的原则,根据《关于规范和完善全省各级政府部门权责清单制度的实施意见》要求,对照“三定”方案规定,进一步厘清职责权限,逐一明确行政权力事项、公共服务事项以及对应的责任事项、追责情形及法定依据,制定《青海省信访局权责清单通用目录 (2020版)》。二是强化权力制约和监督。扎实推进信访事项网上办理,鼓励各级部门将自行受理的领导信箱、来信和来访事项登记录入到全省信访信息系统办理,实现信访事项办理一体化运行、信访数据全覆盖生成、动态信息一键式掌握,进一步提升群众网上反映信访事项的便捷性和体验感,自觉接受信访人和社会监督。三是推进政务公开工作。把推进政务公开贯彻信访工作始终,加大信息主动公开力度,提高信访工作透明度和公信力,打造更高水平的阳光信访。结合全省2020年政务公开重点工作,制定本单位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进一步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加强政策解读,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全年通过门户网站和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195条,公开信访案例28件。四是加强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严格落实《青海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管理办法》,按照全省第四次规范性文件清理要求,对现行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梳理。同时,对文件相关规定是否与民营经济发展、野生动物保护、民法典精神相冲突等情况进行了专项清理分析。经清理,现行有效的3件规范性文件继续保留。五是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结合疫情实际,及时调整各级党政机关群众来访接待场所开放关闭时间,最大限度减少人员流动聚集。 充分发挥网上信访、省长信箱等诉求渠道作用,更多引导网上反映诉求,全年全省网上信访占百分之65.53。加强疫情信访信息分析报送,安排专人负责梳理分析涉疫突出问题和建议,第一时间报送省委省政府供决策参考,充分发挥信访部门桥梁和纽带作用。
(二)健全完善信访制度。一是健全信访工作制度。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信访法治化建设的实施意见》,不断强化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做好信访工作的意识,推进依法信访理念,确保合理合法诉求依照法律法规和程序能够得到合理合法结果。根据省政府开展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清理工作安排,积极与省司法厅沟通协调,认真做好《青海省信访条例》部分条款的修订工作。《<青海省信访条例>修正案》审议通过后,主动在门户网站发布新条例,积极开展解释、宣传等工作。二是制定完善依法分类处理信访投诉请求清单。按照“法定途径”的界定标准和信访事项“法定途径优先”原则,分两批对省级政府部门依法分类处理信访投诉请求清单进行了制定完善,进一步厘清信访与其他法定途径之间的受理范围,确保信访诉求严格按照机构改革后部门的权责清单和职责权限依法受理、处理。三是健全政府法律顾问制度。认真落实《关于深入开展律师参与信访工作的实施意见》,深入推进律师参与信访工作,积极发挥在信访事项办理、矛盾纠纷化解、复查复核、规范性文件制定及重大决策等方面的作用,在重要时间节点和每月的整数日,实行律师值班制,全年律师参与信访事项300余件次,有效推动信访矛盾纠纷化解。
(三)依法有效化解信访矛盾纠纷。一是健全完善领导干部接访下访制度。省级领导干部积极采取定点接访、调研走访、带案下访等有效方式,推动特殊疑难信访事项化解。各地区各部门党政主要领导带头,批阅群众来信、接待群众来访、包案带案下访,协调处理了大量疑难复杂的信访问题。二是持续开展矛盾化解攻坚战。结合工作实际,有针对性地制定措施,集中资源和力量,充分发挥专项资金作用,推动解决一批“骨头案”“钉子案”“无头案”“疫情案”。进一步健全信访督查督办机制,对省委省政府领导关注和批示的重要信访事项,由省委督查室牵头赴相关地区实地督查,全力推动信访重点问题解决到位。三是开展集中治理重复信访、化解信访积案专项工作。制定印发《关于开展集中治理重复信访、化解信访积案专项工作方案》,召开全省“两项工作”动员部署会,全面深入排查2019年以来重复信访问题和信访积案,建立重点信访事项工作台账,逐案落实包案领导,明确责任单位,研究制定一揽子解决方案,并与各市(州)和省信访工作联席会议有关成员单位签订了责任书,集中力量化解老难题。四是加强调研督导。结合开展“大督查大接访大调研”活动,在信访系统推动开展暗访接待场所、回访信访人、一对一访谈党员干部“三访”调研常态化制度化工作,省级组成4个调研组,深入全省8个市(州)及20余个县、40余个乡镇,通过带案督查、现场走访、查阅案卷、座谈交流等方式,现场研究解决具体问题,指导推动信访矛盾纠纷化解。五是加强分析研判。建立定期分析研判工作机制,及时排查梳理信访突出问题和矛盾隐患,有针对性地提出预测预警预防意见建议和具体化解措施,不断增强信访工作的预见性针对性和实效性,为党委政府了解社情民意、完善政策措施提供决策参考。
(四)全面提高依法行政能力。一是认真落实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结合局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把宪法法律和党内法规纳入领导班子年度学习计划,及时传达学习中央和省委省政府重大会议精神和领导讲话,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做制度执行的表率。制定《民法典学习宣传教育活动方案》,在局机关认真组织学习宣传民法典,引导干部职工自觉守法的意识,形成遇事找法的习惯,培养解决问题靠法的意识和能力。二是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制定印发《青海省信访局关于开展<信访条例>修订实施15周年宣传活动的通知》。按照《青海省重要时间节点普法宣传任务分工表》确定的宣传主题,认真组织开展了“宪法宣传周”、“防控疫情、法治同行”、“服务大局普法行”、“弘扬法治精神,共建法治青海”等活动,加强信访法治文化建设。完成“七五”普法总体目标任务和检查验收工作。三是加强法治培训。结合“人员大培训、岗位大练兵、环境大整治”专项行动,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作为信访业务培训的重要内容,在组织开展全省信访业务培训中安排法治内容的讲座,提升全省信访干部的法治思维和通过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
(五)健全完善工作机制。一是党政主要负责人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局党组书记、局长担任推进信访法治化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对法治建设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有力推动信访规范化、法治化建设。坚持用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统领信访法治化建设工作,通过党组(扩大)会议、局长办公会等多种形式,组织学习与信访工作有关的法律法规,提高领导干部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能力,强化“法治信访”理念。二是统筹推进法治建设。按照全省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安排部署,对标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结合信访工作实际,研究制定了《青海省信访局2020年推进法治化建设工作要点》,明确年度重点工作任务,将依法行政工作纳入年度目标任务,与信访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检查,确保法治政府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存在的问题
今年,我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对照依法治省要求和群众期盼,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是落实信访事项网上办理制度还不到位,没有完全做到“一网通办”,信访事项办理透明度有待提高;信访工作中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破解信访难题的措施还不多,群众信“上”不信“下”、信“访”不信“法”的观念仍然存在;信访秩序规范化水平有待于进一步提高,一些信访制度改革难题有待于进一步探索破解,信访工作专业化程度还有待于进一步提升。
三、2021年工作思路
2021年,省信访局将按照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对标“十四五”时期“国家治理效能得到新提升”的主要目标和重点任务,坚持把法治政府建设与信访工作实践紧密结合起来,主动把信访工作放在社会治理工作大局中谋篇布局、推进落实,真正把信访制度优势转化为社会治理效能。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把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局党组理论中心组重要学习内容,突出抓好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推动领导干部先学一步、学深一层、学深悟透、细照笃行,以上摔下引领带动干部群众深入学习、指导实践。深刻理解准确把握习近平法治思想核心要义,自觉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体现在思想上、落实到工作中,转化为推进信访工作高质量发展、奋力开创新时代信访工作新局面的强大动力。
(二)健全完善信访工作体制机制。对标对表中央和省委省政府部署要求,紧扣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进一步完善信访制度,深化创新改革,不断畅通和规范群众诉求表达、利益协调、权益保障通道。进一步完善信访事项受理办理、跟踪督办、考核评价、责任追究等制度措施,提高应对风险隐患和预测预警预防工作能力,及时就地化解社会矛盾纠纷,不断提升信访事项办理质量和效能。
(三)扎实推进治理重复信访、化解信访积案工作。按照国家信访局统一部署,切实解决重复信访居高不下和信访积案化解不力的问题,紧盯责任落实,结合“大督查大接访大调研”活动,加强督促指导,推动包案领导、责任主体、化解方案、工作措施落地见效。按照“三到位一处理”要求,推动信访矛盾源头治理工作,充分发挥社会各界力量参与信访矛盾纠纷化解,坚持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联动,动员专业组织、行业组织广泛参与,形成全社会集中治理重复信访、化解信访积案的合力,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四)持续推进信访法治化建设。按照依法处理、诉访分离、有限审查、属地管理的原则,全面落实诉访分离制度,坚持依法分类处理信访诉求,健全完善各级信访部门同有权处理行政机关的沟通协调机制,对信访人提出的投诉请求进行甄别,分别通过信访程序或者依法分类处理信访投诉请求清单规定的相关程序处理,确保信访问题分流准确、导入畅通、处理妥善。
(五)广泛开展法治宣传活动。认真组织实施“八五”普法,结合“全国信访工作示范县”、“人民满意窗口”创建等活动,通过窗口接访干部、法援律师向来访群众进行面对面普法,在来访接待中心设立宣传橱窗、电子显示屏、悬挂横幅、发放宣传资料等方式,广泛开展宪法、民法典、信访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宣传活动,进一步拓宽信访工作的宣传广度和深度,形成强大的正面舆论宣传牵引作用,让法治建设家喻户晓,依法信访深入人心。
2021年1月15日